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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 2011-09-16 15:18:17 作者:毛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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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谈书法
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理事 / 孟钰年
常见一些书法家,字写得很有功力,可就是打动不了观众,总让人感觉作品中缺少点什么,我认为关键问题是对书法艺术本身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。这个问题不解决,其它方面无从谈起。 从审艺学的角度讲,书法虽然离不开写字,但写字与书法毕竟不是一码事。写字主要是为实用,而书法的作用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,性质是完全不同的,这就好比矿石与钢材的关系:众所周知,钢材是从矿石中提炼出来的,但是又与矿石截然不同。写字就好比是矿石,书法就好比是钢材,在现实中认为矿石就是钢材的人大概绝无仅有,遗憾的是,在对书法的认识上持这种观点的却大有人在。事情往往是这样,人们谈论最多的东西,每每注定是人们知道得最少的东西,正可谓造化弄人何时了。书法艺术的这种尴尬局面真是令人啼笑皆非。 在书法创作中,功力当然很重要,但构成的往往只是作品的底线,而能够激起人的情感波澜、化育人心、震撼灵魂的却不是这种表层效果,而是在艺术形式基础上所形成的更深层次的文化精神。勿庸置疑,艺术作品的表现需要一定的技巧,但是如果把对技巧的追求变成目的,艺术也就失去了它的灵魂。换言之,不能够把心灵深处对美的渴求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,那作品一定索然无味。 书法艺术作品水平的高低,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功力问题。一幅作品让人为之动心的,是其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魅力;或者说,只有当一幅书法作品充分地表现出它的精神价值时,才能称得上是佳作。这种看不见的东西是最难以表现的,但它却是艺术作品的魅力所在。换言之,在艺术中,能说明白的往往不是高级的东西,而说不清楚的地方才是作品的精华之所在。如果一切都一览无余,那么观众的积极性又如何调动呢? 作诗常讲功夫在诗外,书法创作也如是,说得再具体一点,书法写到一定程度,技术上的那一套就不重要了,最后比的就是精神境界;由此可知,作品的动人魅力不在于外表,而是在于深深地扎根其所体现的精神内涵之中。因为精神是照亮现象的光源,没有这种光照,现象也就失之为现象。如果不显现出精神或者说没有精神,艺术作品也就不复存在。 艺术家之所以能成为艺术家,是因为他能够识别事物的基本性质和特征。一般人只能看见部分,艺术家却可以看见全体并能够抓住它的精神。真正的艺术品的产生过程,应该如罗丹所说:忘记了艺术——是一个思想的深刻表达过程,艺术家每创作一幅作品,都应该体现一种独特的美、新的美。但美不是自我感觉良好就行的东西,是要在观众的心田落地、生根、开花才行的。 传统的以写字为主的书法作品虽中规中矩,不乏功力;但大多四平八稳、千篇一律,缺乏灵动的精神空间,已很难满足现代人的审美需求。如何改变这种局面,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,要解决这个问题,学习和掌握辩证法十分重要,每一种艺术都离不开辩证法则,书法当然也不例外。辩证法即体现在书法存在及进程的全体格局中,也渗透于书法构建及发展的每一个具体环节,可以说涉及到书法的各个方面。客观地讲,只有当一位书法家能够从哲学高度辩证地把握书法的真谛时,才会在书法的创作、研究等方面游刃有余、左右逢源。事实上,每一位杰出的书法家都是一个睿智的书法辩证法的驾驭者,而每一幅优秀的艺术作品,又正是成功运用书法辩证法的结果。只有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,我们才有希望摘取书法皇冠上的那颗明珠。 让我们以艺术的名义去进行书法的创作和欣赏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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